嘿,朋友们!你们说,一件迈克尔·杰克逊亲笔签名的夹克,要是拿到当铺去卖,能值多少钱呢?
这不,有个看起来有点娘气的男人走进了当铺。他一进门就神神秘秘地对当铺老板土老亮说:“老板,我这可是一件流行巨星穿过的衣服,能让人大喊尖叫的那种!”这话一出口,土老亮先是愣了好几秒,表情那叫一个惊讶。
旁边的黑哥也不打算卖关子了,直接说:“这可是迈克尔·杰克逊的夹克哦!”土老亮一听,来了兴致,赶紧追问衣服的来历。
黑哥就开始讲起来:“我是肯塔基州人,为了能成为像迈克尔一样的超级巨星,千里迢迢跑到洛杉矶。这衣服啊,是我去比弗利后,在一个酒吧里认识的一个大姐姐送给我的。”
土老亮听了,好奇问道:“那你为啥要把它卖掉呀?不怕大姐姐知道了生气吗?”
黑哥无奈地叹了口气说:“哎,我和大姐姐分手了。现在信用卡欠了不少钱,还款日期马上就到啦,实在没办法,只能先把这衣服卖了,好度过眼前这道坎儿。”
土老亮笑着说:“嘿,我挺喜欢你和大姐姐这故事的,这衣服我看着也挺稀罕。不过话说回来,你这有没有啥文件能证明这衣服的真假呢?”
黑哥摇摇头:“没有。”
土老亮仔细瞅着这衣服,感觉不像是假的,可毕竟这方面他也不是特别懂,处于知.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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